安置房交易過後算商品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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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交易過後也不是商品房。因爲房子的性質不會由於買賣而改變,而且兩者產權不一樣,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權不一定完全,但商品房有完全的房屋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所以就算安置房有房產證,但是交易後仍然不是商品房。

安置房交易過後算商品房嗎

1、價格不同

由於安置房享受政府的補貼,安置房相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安置房屬於對拆遷戶的一項補償。而商品房的價格十分昂貴,大多數人無法一次性負擔起商品房的價格。這也是安置房比較吸引人的一點,但是並不是說價格低就一定是好的,安置房雖然價格低,但是很多缺陷不可避免。

2、位置不同

從房子的地理位置來看,安置房和商品房也是存在比較大的區別的。安置房是爲了安置拆遷戶所建的房子,爲了節約成本一般不會選擇中心區域建房,而商品房就不同了,不同位置價格差異較大,所以很多人不願意買安置房就是因爲位置比較偏,交通和配套都不能夠完善。

3、產權不同

買房時,最重要的就是房產證,它是證明房子產權的憑證,後續的買賣轉讓、銀行貸款抵押等活動都需要用到它。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4、轉讓條件不同

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您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1、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於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後,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於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爲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最終,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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