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的公積金爲什麼不能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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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明確要求是“連續繳納”纔可以。而部分地區用戶12個月內補繳次數不超過3次是可以申請的。若是用戶補繳後無法申請,很可能是本身所在地不支持補繳貸款,或者是補繳次數在期限內超出了限定。因此,用戶如果打算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話,一定要注意保持其連續性。

如果在繳納公積金期間用戶換工作了,需要及時和現有單位的人事交接說明清楚,讓新單位給自己繳納公積金。若是暫時沒有工作或無單位給自己繳納的話,可以進行靈活就業人員自行繳納。總之,儘量不要讓自己的公積金中途斷掉了。

除了要注意繳納的連續性以外,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也要注意次數。公積金申請房貸次數是有限制的,一般是2次,而以家庭爲單位的公積金房貸申請總共爲2次。

補繳的公積金爲什麼不能貸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部分城市是要求連續繳納一年以上。

(3)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債務月償還本息額不得超過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加上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認定標準;如共同借款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證明及佐證材料。

(4)信用狀況良好。

(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爲發生在貸款申請前2年內。

(6)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爲房價的30%,二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爲房價的50%。

(7)以所購(建)住房設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價證券作抵(質)押擔保。

(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積金貸款已還清或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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