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樓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來源:趣味百科館 2.03W

如果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就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起收回,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爲準,也就是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沒有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就需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一定的補償。如果不收回,地需要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商住樓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1、產權交易限制:並不是所有的房屋產權都是可以進行自由交易的,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範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爲集體或劃撥、屬於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小產權房:有一種房產被稱爲小產權房,而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權房,是需經國家批准,徵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爲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3、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如果購房者購買的是已經出租的房屋,那麼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係結束後再購買該套房屋。

4、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購房者最好不要購買,如果購買的房子已經有多年的房齡,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爲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願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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