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問題找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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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問題找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鑑定,房屋質量問題,也稱房屋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在住進新房之前,消費者一定要找專業的房屋鑑定機構,即當地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然政府是不承認的。購房者應該持房屋用地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施工證、施工圖紙)、消防手續等找房屋質檢部門申請驗收。

房屋質量問題找誰鑑定

1、針對不同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應該採取正確的維權方式。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爲三種:1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從技術角度看,所謂“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其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爲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2、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

3、其他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

對上述三種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賦予購房人和開發商不同的權利和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覈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1、一些小的質量問題,比如比較小面積的空鼓,門窗缺少配件或者是密封做的不好,不到位,開啓關閉都不靈活等,想這些小瑕疵一般咱們保修物業或者是保修給開發商都比較容易處理。

2、一些比較大的質量問題,會導致我們無法入住房屋,比如說房屋的漏水等情況,如果這時候我們還沒有完成相應的驗房手續,漏水等現象面積也比較到,擔心即便是維修以後也容易留下隱患,那這時候依照法律我們是有權利拒絕收房,等到開發商徹底修復以後在辦理交房手續。

3、如果是房屋出現裂縫或者是鋼筋裸漏等情況,這樣比較嚴重的情況,我們有權利要求開發商儘快找出原因,並且要求開發商出具國家專業鑑定報告,來證明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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