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可以辦產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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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不可以辦產證。公有住房是國有住宅,使用者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佔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因此,也無法用公有住房使用證去辦理產權證。

公有住房可以辦產證嗎

一、指定代辦依據

依據《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住保房管局關於處理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中有關問題指導意見的通知》(錫政辦發[2012]170號),無錫市公用房產管理處爲指定代辦單位。

二、指定代辦範圍

1、未經房屋登記且無管理單位的住宅,有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住房分配單或者公房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可以證明是貨幣拆遷安置補償政策實施前的拆遷安置房的,可以經房改主管部門公告期滿且無人主張權利後,根據證明資料,按直管公房登記出售。

2、已經房屋登記的產權單位因破產、倒閉或者歇業等,無法查證資產接管和主管部門的,可經房改主管部門公告期滿且無人主張權利後,根據有效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住房分配單或者公房租賃協議等證明資料,按公有住房性質出售。

三、辦理流程

3、第1、2兩條的公告時間爲10天,可選擇在房屋所在地公開發行的報刊或者房改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上公告。

1、申請購房人持住房分配單、公房租賃協議等有關證明資料,前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房產管理處提交申請;

2、直管公房業務受理窗口憑“錫房產公告”和市住保房管局“指定代辦簽註意見”接辦;

3、申請購房人持公房租賃協議到市房屋登記中心3樓的評估櫃檯,申請開具《出售公房估價表》(免費);

4、申請購房人向公房業務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房改購買公房所需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5、申請購房人書面申明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並補繳歷欠租金;

6、公房業務受理窗口辦理資料審覈、價款計算、表格填報等手續

7、向市住保房管局房產管理處、市物業管理中心報送指定代辦出售公房的審批材料;

8、申請購房人前往市建設銀行崇寧支行儲蓄櫃檯(解放南路630號,崇安區政府附近)填寫交款單並交納購房款,之後憑銀行確認的交款單等材料到銀行業務櫃檯開具《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9、公房業務受理窗口負責整理出售公房辦證資料,交申請購房人自行到市房屋登記中心3樓登記窗口申辦《房屋所有權證》。

四、需提供材料

1、住房分配單、《房屋租賃契約》原件;

2、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公房承租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原件及複印件、離婚判決或離婚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喪偶單身的,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或本人未再婚的書面申明;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或本人未婚的書面申明);

4、公房承租人工齡證明、職稱或職級證明原件(承租人夫婦雙方中工齡較長、職稱或職級較高的);

5、個人出資需衝抵面積的付款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6、直管公房業務窗口認爲必要的其他資料;

7、承租人須本人親自到場申請辦理購買公房手續;若不能親自到場,需要委託他人辦理的,須出具有效的書面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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