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認購書能落戶嗎

來源:趣味百科館 2.65W

房屋認購書不能落戶。商品房認購協議是指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就特定房產進行特定交易的協議,不能作爲落戶的依據。

房屋認購書能落戶嗎

認購書是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真是意思表示,具有合同的法律特徵,所以我認爲認購書是一個獨立的合同,獨立生效不依附於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購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體表現 在:

1、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購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爲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訂)金返還買受人。即在一般情況下,認購書雖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它具有法律效力。

2、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的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這條解釋及時解決了以往審判實踐對認購書性質的困惑。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認購書成爲預售合同應具備兩個條件:

1.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該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具備13項主要內容:

(1)當事人基本情況;

(2)商品房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8)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10)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取了購房款。 包括部分房款或者全部房款,這裏需要強調一下預約合同一般會規定買方預交一部分定金,這裏的定金不能理解爲購房款。並且認購書必須滿足具有銷售合同的主要內容和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這兩個條件才能視爲商品房買賣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