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還建房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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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區別:安置房與一般的還建房不一樣,安置房能不能買賣首先要看該房屋是否取得了產權。另外,還需要看當地政府對安置房有沒有限制出售的規定。因爲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總的來說,安置房是還建房中的一種,這種一般就產權齊全,有兩證,可以直接交易。而還建房還有其他的類型,其他的房源產權資料不一定很齊全,辦理兩證可能還需等待一段時間才行,而且有可能是經濟適用房。

安置房和還建房區別是什麼

1、在購買還建房時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時要注意,因爲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屬權的唯一證明,如果沒有房產證的話,很難保證出售房子的當事人就是該房屋的所屬權人,因此就算是公證處也不會給予公證。

2、有些還建房屬於經濟適用房,也有些屬於商品房,如果購買的還建房是經濟適用房的話,那麼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時間內,(一般爲5年),纔可根據市場價進行上市出售。

3、購買還建房和購買商品房不同,購買還建房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但如果還是要買的話,最好先與賣家簽訂房屋期權買賣協議書,並對房屋交易的詳細內容與步驟以及方法瞭解的越清楚越好,並且約定的違約金不得低於所付金額的兩倍。

4、在購買還建房時,要讓賣家先簽署一份代爲辦理還建房的委託書,並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由自己全權處理。

5、要注意將簽訂的委託書拿到法院進行公證。等到購買的還建房所有權證都辦理好了之後,再根據合同中的約定辦理過戶手續

1、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於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後,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於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爲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最終,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

4、如果沒有房產證,一定要看拆遷協議以及其他手續,並在合同里約定協助辦理房產證,否則承擔違約責任。最好將買賣協議進行公證,降低風險。

5、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除了一般條款外,還要明確支付方式以及延遲交房等事項,最好找律師或者專業人士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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