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需要帶購房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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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需要帶購房合同,還需要攜帶身份證、購房認購書、入夥(收樓)通知書等,不同的樓盤新房交付所需攜帶的資料是不同的,新房在交付時,業主可以提前諮詢好相關的人員,確認需要攜帶的資料,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新房交付需要帶購房合同嗎

1、收房注意房款約定。

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業費不能亂漲價。

根據現行規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並簽署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時出現物業費漲價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3、注意物業費可以按月交。

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根據有關規定,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用。

4、注意繳納契稅籤協議。

根據規定,契稅一般於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戶或變更時向契稅徵收機關繳納。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要求業主,特別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稅、交易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入住手續。

開發商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爲對於按揭買房的業主,在房屋權屬證書未辦下來之前,開發商要爲其承擔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若業主入住後不能及時繳納產權辦理時應繳納的契稅、交易手續費等費用,會造成房產證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而業主之所以不願意在入住時繳納這些費用,是怕開發商挪用。

對此問題,解決辦法是業主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稅繳納協議書》,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5、注意先驗房再辦理手續。

現在很多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最後再辦理手續,並且應該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6、注意投資買房要儘快收房。

有的業主買房是爲了投資,遲延收房會造成其金的損失。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質量問題,建議購房人做比較,如果租金的損失較大,建議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計劃出租後,再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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