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權證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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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權就是按照合同中的約定,人們對房屋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力。通常,居住權可以通過合同或遺囑進行確定,可以向相關機構申請權登記。當然,居住權有一定的期限,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時間期限。而居住權不能轉讓和繼承,也不能將它出租,當時間期限滿了,居住權就會取消,要及時辦理註銷登記。

房屋居住權證是什麼

1、進行二手房的購買時,不僅需要查詢房屋的權屬、司法查封、設立抵押等情況,還應注意查詢房屋是否登記有居住權。一旦房屋的居住權在房管局登記了,居住權就成立了。購房人如果購買了該房,也不能趕走居住權人。

2、影響婚前財產的使用。男女結婚,如果婚房系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父母的財產,要不要加配偶另一方的名字,往往帶來諸多家庭矛盾。居住權爲解決這種矛盾提供了方案:給另一方登記居住權,而不用讓渡房屋的所有權。

3、探索對殘障且低收入羣體在公租房上設立居住權。目前公租房所有權一般爲地方政府所有,而住戶只是租賃關係,有的又是無限期的租賃關係。如果能明確殘障人士、低收入者享有“居住權”,無疑使他們的住房權益更加穩固。

4、解決“以房養老”問題。所謂以房養老,是指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獲得養老金直到去世。現實中存在一些機構以此爲名,騙取老人房產,導致老人不知不覺中房產被賤賣,最終賠了房子又失去了住所。如果在簽訂“以房養老”抵押貸款協議時,設立老人的居住權,這一權利就一直存續到老人去世,在老人有生之年誰都無法剝奪其居住權,這無疑能阻止金融騙局的形成。

5、防止子女的繼承糾紛。老人的生活一直由保姆和親戚朋友照管的,老人一旦給保姆和親戚設立居住權,他去世後,即便房子爲子女所繼承,保姆或親朋仍享有居住權。如果居住權設定的時間是終生的,保姆或親朋可以住到其去世爲止,子女即便拿到了不動產證,也沒有權利將其趕出,也不能出租該房產。當然,保姆或親朋只能居住,沒有資格進行轉讓買賣,其子女也無法獲得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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