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交了首付不想要了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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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房子交了首付之後,如果購房者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房,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1、如果購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納了首付之後,在開發商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是因爲購房者自身原因需要退房的話,一般開發商是不會同意退房申請的。如果購房者非得退房的話,那麼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2、如果是因爲開發商的原因導致需要退房的話,那麼購房者是可以合理申請退房的。比如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買了房子交了首付不想要了可以退嗎

1、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不足部分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項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過錯的,開發商不承擔賠償責任。

2、15日內辦好各種手續。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3、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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